November 27
破征地迷局
忙碌了两周,终于有一日可在家“闲如懒猫”。于是看到了CCTV的新闻调查关于“征地迷局”的一期节目。
“征地迷局”的系列新闻调查由央视著名记者柴静制作,可能因为凑巧,这一系列调查节目的前几期我也看过。感触颇深。
可能我们许多城市人都未曾注意和思考过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剧,用以城市规模扩张的土地从何而来?
第二,土地,特别是耕地对于农民而言有多重要?
第三,如果农民失去土地后,他们可以怎样生活?
第四,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社会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是否存在极不平等的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成果是否建立在牺牲某些社会群体的利益之上?
第五,如果相关社会问题不得到妥善和长远地处理,会对中国的未来产生怎样的影响?
“征地迷局”正是发现和描述上述问题的,下面我来分析一下这几个问题。
关于土地的产权和使用权:
自从60年前新中国成立,土地一直是归国家和全体人民所有的;直到30年前安徽小岗村的几个农民冒着“杀头”的危险搞起了土地承包,至此拉开土地改革的序幕,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被个人或集体所拥有。从耕地开始,按照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权被分配给社会中不同的群体,农民承包耕地搞农业生产,制造业使用工业用地被用来建厂,房地产企业使用商业用地建立商业中心,使用住宅用地建造商品房,各地的旅游局要将风景名胜圈出来搞旅游业……土地使用权的规划、出让、批准的权利和职责在各级政府。
关于土地的稀缺性:
大家知道,中国确实地大物博,但什么东西一旦被“人均”之后,中国人还是一穷二白的。土地,作为最基本和最重要资源之一,我这里没有相关机构的官方数字,但依然可以很容易判断:中国的人均土地资源也是非常稀缺的,尤其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仅供温饱。我们应该感谢袁隆平提高了有限耕地的产出,解决了最关键和根本粮食供应问题。不过,在过去,或者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的年代,除了耕地以外,我们的其它产业还没有形成对土地的巨大需求。因此,可供土地供应还是很充足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各地的百姓,都希望能进行对当时闲置土地开发,从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腾飞而发展起来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拉动了对土地的大规模需求,土地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土地的稀缺性再一次显现出来(它从来没消失过,只是人们去不去注意它而已)。考虑到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区域的土地的稀缺性也是不一致的。
关于土地的价值和价格:
土地的稀缺性也就反映了土地的价格。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比如上海,土地的价格是极高的,因为土地的稀缺;上海的房价为何高居不下,除了一部分泡沫因素外,主要是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要置业的人太多了,未置业的人要在上海站稳脚跟,已置业的人要再置业改善生活,各种社区配套,公共事业,商业中心被相应带动;在各种经济开发区,各种办公楼,厂房快速仍然在快速兴建中,因此从长远来看,上海的地价和房价一定是上升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的供需矛盾未显现,但是随着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加,对土地的需求一定将不断增长——什么时候到头?不知道。因为没有人确切知道中国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时其经济规模将有多大,也没有人确切知道那时候中国的人口有多少。总而言之,如果土地可以流通,土地的价格可以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其基本面是不断上涨的。
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划和分配:
土地不同于商品,因为土地是资源,是稀缺的资源。从古到今,土地最首要的用途一直是生产粮食。不排除人类未来科技发展可以不通过土地来生产粮食的可能性,也不排除未来人类开垦地外星球的土地的可能性,至少在当代,人们必须保证和保护足够的耕地能生产与人口相匹配的粮食,人口不断增长,粮食供应也应不断增长。因此耕地不能被作为商品进行自由流通,其价值也是一个很难衡量的事情。除了耕地之外,其它用途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各地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规划发展进行管理,并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价格等同于商品进行流通。政府的权利包括了土地用途的规划,土地的征用,出让,拍卖,和批准等,但土地价格应该还是由市场决定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必须满足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徇私舞弊;而关于耕地转为其它用途审批,地方政府不能单独决定,必须上报国务院。
关于耕地和经济发展的矛盾: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出于土地供应的稀缺性和区域不均衡性,很大一部分的城市、城市周边、和农村的耕地将被征用并转移成其它的用途,如修建工厂或开发房产。好比我小时候家后面不远的地方就是一大片田,我经常去田里玩,而现在是杭州最大最先进的体育场、高档写字楼,和价格高昂的住宅区。因此,耕地与经济发展的这一对矛盾,自改革开放以来便伴随着我们,并且随着土地的稀缺性提高,矛盾日益激化。中国的13亿人口,需要多少耕地面积,我们如果只从全中国的范围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在于,不是所有的农民住在都在未来仍然保留为耕地的土地周围。大量的农民,会因为城市不断扩张,和各地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而失去土地。这些农民的土地被征用时和征用后,如何保护他们的利益和如何安排他们的长期生活保障,便是这一矛盾所带来的最直接也是最广泛的社会问题。
如何保护和保障?
农民的土地被征用时,首先的一个问题是,农民是否愿意。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是我的,我即使出价再高,我就是不愿意,比如某些著名的钉子户。但是,我们国家规定,政府是有权征用土地的,土地的产权仍然是国家的啊。第二个问题是,土地征用时,农民能获得怎样的补偿,是每亩一万块钱还是一百万块钱,还是另行提供住房供农民居住,这些利益和价值将怎样决定和评估?是否农民可以和政府谈判,是否有详细和合理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其过程?第三个问题是,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民失去土地,他们也失去了种田养猪,春夏秋冬的生存方式。且不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是高是低,种田养猪至少可以养活一家人,解决一个生活成本问题;没有了土地,无论他们得到怎样的补偿,他们必须另谋出路,否则,也就是断了农民的生活甚至生存之本。有些城市,会给农民城市户口,将其转为城市人,安排就业,有基本的社保。然而往往,本来的城市人的就业机会都未必能保障,如何再去保障失去耕地的农民?矛盾更突出的,在乡镇一级的地区,政府征用农民耕地的同时,根本不可能提供就业机会。当如何解决?
我们在新闻调查里看到的是,在广东开平市,山东,江西的许多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征用大面积的土地。征地本身是常见的,但征地过程不当激化了上述矛盾。不少地方政府,未等中央报批,不顾当地农民反对,甚至动用黑社会的力量,占据农田,甚至连新项目奠基都搞好了;占地的同时,未能给当地农民解决各种问题,不少农民家庭因此完全丧失了经济来源,看到他们无奈而悲伤的表情,不得不扼腕和叹息。
经济学家茅于轼也说过,“马克思经济理论说劳动创造财富,这话其实不对。劳动最多的是农民,但农民也最穷。不过我不认为这是由于剥削造成的,因为农产品价格低是由市场决定的,并非是谁在操纵。”他说,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土地,但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这也是问题的关键。历史上农民手中的土地分了又收、收了又分。现在即使是要流转,实际上仍然没有给予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如果所有权不明晰,就如同一件东西既是这个人的,又是那个人的,很容易“打起来”。因此,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就应该保护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也是对农民人权的保护。
我们不能仅仅去指责那些政府官员,搞政绩工程,好高骛远,急于求成,把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放在极其次要的位置;更恶劣的,与各种既得利益群体相互勾结,使用“行政暴力”以弱势群体的利益换取个人的利益,这和上世纪初的三座大山有什么区别?这些人本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这无需搞清楚,也搞不清楚,无论是社会学和历史学都无法证明人性贪婪的缘由。把这些贪官免职了,甚至判刑了,又会有新的污吏冒出来。甚至,在有些地区,从根到叶都是烂的,开平的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其实地方政府管理土地规划本身无错,发展经济也无错,错在打着党和GDP的幌子而粗暴地践踏农民的利益。我国的农村人口有数亿,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的“征地迷局”已经涉及到数个村镇,类似的事情,极有可能正在发生在各个角落;我们知道现在在各个城市正在形成越来越多的贫民窟,我们无却从知道将来会怎样。除了广大农民,城市里的人,也常常遇到自身利益受损却无处伸冤的事情,因为侵犯利益的,往往就是行政力量,免检的毒奶粉就是一个例证。耕地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显著,我们需要一个有效的对行政力量进行有效、公平、公开的监管和约束机制,让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尊重,让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从而打破这个迷局,并让受困于迷局中的人尽快走出来。
